2020/04/09【工商時報】 蘇秀慧
危老重建利多出爐!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《危老條例》修正草案,時程容積獎勵確定再延長五年至2025年5月落日,經朝野協商,時程獎勵加碼逐年遞減幅度較政院版大幅放寬、降幅縮小,亦即第四年起逐年調降為8%、6%、4%、2%、1%,順利的話可望在5月9日前完成三讀,讓時程獎勵無縫接軌不中斷。 行政院版本是今年5月9日時程獎勵屆滿三年後,自第四年起減半為5%,並逐年遞減1%,即逐年降為5%、4%、3%、2%、1%,第九年歸零,初審通過條文等於加碼政院版時程獎勵,有利推動危老重建。
至於危老新增規模容積獎勵、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等條文,則依政院版通過。規模獎勵明定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獎勵2%,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加碼0.5%。不過,時程獎勵、規模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0%。
現行危老條例規定10%的時程容積獎勵將在5月9日屆期,行政院提出修正案,「有條件」延長時程獎勵,並新增規模獎勵,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。委員會昨天審查時,朝野立委多希望10%「時程」獎勵能「無痛」延長一到三年,之後再考慮緩衝,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主張10%時程獎勵再延三年,因危老條例雖上路近三年,但民眾對政策未必熟悉,很多地方政府去年才開說明會,為增加誘因,促使老舊建築儘速更新,應讓10%時程容積獎勵再延長三年。
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也希望10%時程獎勵能夠再多一、兩年以上的緩衝期,因危老條例從施行到地方政府全力配合,實務上還有一段時間差,現在雙北都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,許多都快要成案了,應該讓時程獎勵再緩衝一段時間。
惟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強調,危老條例立法過程中已承諾時程獎勵不會一延再延,且若此次修法同意10%直接無痛延長,會不會一、二年過後又回到立院討論是否要再延,這是問題所在。 最後朝野協商同意,將原本政院版的「54321」遞減方案,修改為「86421」,也就是時程獎勵屆期後,第四年起逐年降為8%、6%、4%、2%、1%,同樣是五年緩衝期,至2025年5月落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