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7/16【工商時報】 顏瑞田
國內最大地主台糖在高雄精華區土地,將進行第二次地上權招商,由於台糖地上權案地租每年高達10%,造成有意願廠商裹足不前,導致第一次招商失敗;產官學界建議,在地租無法調整的情況下,彈性調降權利金,才有利驅動企業投資的意願。
台糖位於高雄精華區的土地,總共約28.65公頃,15日在高雄舉辦包底抽成地上權招商說明會,吸引許多企業與會,包括好市多、中欣開發、以及秀泰影城等。
台糖高雄區處經理洪天財指出,地上權設定最低租期為10年,最高可續約至70年,土地年租金為申報地價的10%,分為固定租金4.5%以及浮動租金5.5%,權利金則以招標當期公告現值的1%計收。
曾經評估投資的企業指出,台糖地上權招商的區位相當好,基地面積也夠大,適合大型商場開發,最大的缺憾就是地租每年高達10%,遠遠高於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招標地上權的3%,造成開發商的財務負擔。
台糖課長莊文德表示,根據土地稅法第16條規定,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(1.0%),而台糖適用累進稅率千分之55(5.5%),作為繳交高雄市政府的地方稅收財源,加上其它的稅賦、和管銷費用大約4.5%,並沒有賺錢的意圖。
高雄財政局官員指出,台糖為了地上權招商,曾與高市府協談地價稅的調降,但土地稅法是中央政府訂定,地方政府沒有置喙的空間。
對此,產官人士表示,台糖既然無法在地價稅計算的土地租金調整,就得彈性調降權利金、或採取不同的權利金計算方式,讓潛在開發商評估總體成本與可能投資效益。
一位官員說,高雄龍華國小舊址地上權的權利金,下調30%即順利脫標,台糖董事會應該更彈性處理權利金的訂定,不能墨守公式,才能更易成功招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