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10/26【工商時報】 林昱均
財政部賦稅署26日舉辦地價稅開徵記者會表示,202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,若逾期超過2日,民眾將被加徵滯納金,最高將加徵15%、若超過12月30日最後期限,將移送強制執行。
據賦稅署統計,2021年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為867萬戶、較2020年成長約1.52%,預估2021年地價稅額為905億元、年減0.11%,整體而言為戶數增加、稅額微幅下降態勢。而2021年全國平均每戶地價稅額為10,438元、較2020年10,609元約減少171元。
由於今年並非公告地價調整年,官員表示,今年地價稅變數多為土地所有權或用途變更影響,也就是非自住用地轉為優惠稅率的自住地,且今年戶數成長而稅額下降,導致平均稅額微幅下滑。
官員提醒,如果民眾要將非自住用地轉為自住,必須在每年9月22日前、也就是地價稅開徵日前40天向國稅局提出申請,才能將自身稅率從千分之10~55降為千分之2。
另外如果是買賣、贈與或繼承自住用地,因為課稅主體不同,必須在產權移轉後重新申請,否則仍會被視為一般土地課徵高額地價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