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5/15【聯合報】 潘乃欣
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各領域經濟情況,行政院今年4月8日宣示租金減收二成後,教育部表示已盤點經管的國有學產不動產,包括公開標租案及逕予出租案的相關土地、停車位等今年應繳租金,決定減收20%,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。
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紓困要「寬一點」、「快一點」、「方便一點」,教育部表示承政院精神,協助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度過疫情衝擊。經統計,國有學產不動產出租件數合計2793案,因應國有學產不動產因法規及租約規定不同,租金繳交時點也不同,教育部為簡政便民,將採抵扣未繳租金或退還已繳部分租金方式辦理,將主動以公文和繳款書寄送通知方式辦理。
教育部說,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,有緩繳租金需求者,今年度按契約約定應繳納租金,尚未繳納或未屆繳款期限者,可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前繳清;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。國有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如有申請緩繳租金需要,可填寫申請書後,以書面郵寄到教育部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