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課稅 擬納境內法人

2020/12/22【經濟日報】 翁至威

立委指投資公司炒房問題嚴重,財政部長蘇建榮昨(21)日表示,未來公司持有不動產交易,特別針對短期炒作案件,會思考是否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,將於行政院跨部會小組進一步評估;此外個人房地合一稅也正在檢討,蘇建榮表示,初步方向是考慮延長短期持有定義,但尚未定案。

立法院財委會昨日審查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第12條及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,蘇建榮列席報告及備詢,打炒房仍是最多立委關注的議題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,「法人持有多戶房產炒房,才是最嚴重的問題!」根據統計,目前法人持有房屋情形,僅持有一戶的法人約占五成,而持有十戶以上的法人,比例也有8%,合計約持有9,000多戶,他建議財政部應揮刀指向投資公司,讓境內法人也要實施房地合一稅。

蘇建榮對此表示,持有多戶的法人可能是建商,也可能是投資公司,財政部也早已注意到此問題,正跨部會思考是否將境內公司交易房地也放入房地合一稅制,也就是依持有時間不同來適用不同稅率。

現行房地合一稅大略可分為三種,首先是個人交易房地,持有時間愈短稅率愈高,最高稅率為45%(持有一年內出售);第二種是境外公司交易房地,持有一年內就出售一樣是45%稅率,超過一年稅率則為35%。

最後一種是境內公司,其交易房地所得是併入隔年的營所稅申報,現行稅率為20%,不像個人、境外公司交易房地依據持有時間而有不同稅率。賴士葆直指,這才是「最大的租稅漏洞」。

據了解,財經部會內部兩種聲音都有,有一派認為境內公司應比照境外公司,持有一年內課45%、超過一年課35%,遏止炒作;但另一派認為,當時未納入就是考量有重複課稅疑慮,且影響重大。目前兩方意見還得再折衝,同時也要觀察房市發展、綜合考量。

至於個人房地合一稅的短期持有期間,外傳將從二年延長到五年,對此蘇建榮表示並未定案。賴士葆認為,牽一髮動全身,持有五年還算炒作嗎?政府應打炒房,投資公司炒房的問題比個人嚴重太多,金額也更龐大,財政部應審慎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