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8/13【經濟日報】 葉憶如
因東元父子之爭,保險業投資創投介入經營權引爭議。金管會保險局擬修正保險法子法,未來保險業投資單一創投與私募股權基金限額,由25%一口氣降到10%,意味未來恐需要更多家業者加入同一檔基金才能完成募集。今(13)日將與業者召開公聽會,未來要求投資前必須先簽契約,明訂資金不得涉入經營權之爭,一旦違反,保險公司必須執行資金退場機制。
東元父子之爭,黃茂雄藉友人主持成立的鈺叡公開收購兒子黃育仁旗下菱光,因鈺叡背後持股五成大股東創投達勝伍有六家壽險公司即遠雄、宏泰、國泰、台灣、全球及中國等六家壽險公司,投資合計達78%,有公司持股最高超過22%,引發外界對於壽險業資金介入經營權之爭的疑慮。
保險局13日將找保險、創投、併購與私募股權、股權投資等公會或協會代表,討論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,其中將增訂投資後監督管理機制,保險業投資創投及私募股權基金要先以合約或協議方式,明訂不得直接或間接介入被投資事業的經營管理及投資決策,且要定期檢視,若違反合約或協訂,就要有資金退場計畫或一定的措施。
此外,保險局擬修改子法,調整保險業對單一創投、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限額,由現行25%降到10%。甚至包括國家級私募股權基金、投信或券商募集投資在五加二產業的私募基金等。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,先前爆發的事件,社會極為關注,即保險業資金不宜介入公司經營權之爭,若保險業者無法有效管理所投資的創投或私募股權基金,則保險局傾向投資額度限縮,13日公聽會將傾聽與會者的意見,未來法規也會預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