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09/13【 自由時報 】 徐義平
內政部研擬修法 改為常態性法條
原定義為階段性、有落日條款的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(危老條例),實施迄今已逾五年,因新版「都更條例」始終無法突破審議期拉太長的困境,出現危老一頭熱、都更冷清清的現象;內政部已研擬修法,將危老條例中落日條款拿掉,改為常態性法條。
與都更條例雙軌並行 加速重建
危老條例於二○一七年五月發布實施、二○二五年五月落日;當初是因二○一三年都更條例部分條文被大法官認定違憲,修正案「躺」在立院直到二○一八年底才三讀,危老可說是上場救援,卻以「免審議」、「容獎符合就給」等誘因,成為當前最熱門的重建途徑。
根據都市更新入口網站,截至今年七月底,全國提出申請的危老案累積三一○○個、核准數達二四○三個,且分布全台廿二縣市,以台北市申請九○八個最多。
官員透露,雖然都更整體容積獎勵比危老多,租稅優惠也比危老好,但都更的基地要達一定規模,且須經都更審議會審議,還要申請事業計畫、權利變化等,去年核定僅六十七件,相較危老冷熱差距明顯。
該官員強調,站在主管機關立場,只要結構安全有疑慮,不論面積大小,土地所有權人只要願加速重建、降低建築物潛在風險,政策都應該鼓勵;內政部已著手研擬是否刪除危老條例的落日條款,未來採雙軌制,都更基地要有一定規模、開發利益比較大,危老重建只要產權單純、土地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,就可用更簡便程序加速進行。
原定義為階段性、有落日條款的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(危老條例),實施迄今已逾五年,因新版「都更條例」始終無法突破審議期拉太長的困境,出現危老一頭熱、都更冷清清的現象;內政部已研擬修法,將危老條例中落日條款拿掉,改為常態性法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