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3/19 ETtoday 巫彩蓮
新青安政策在去(2026)年九月之後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,金管會統計,七家官股行庫(不含土銀)新青安排除金額約1175億元,承作比例自去年8月底的27.42%,下降至今(2026)年1月底26.87%,下降0.55個百分點,這等於釋放出更多房貸承作量能。
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,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,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,但銀行端為了避免踩到3成「紅線」,內部都有自行管控機制,引發房貸荒連鎖反應,甚至連新青安撥貸也受到波及。
因此政院拍板,去年九月之後新青安撥貸可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的計算範圍,以解決年輕人向公股行庫申辦房貸限額問題。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,截至今年一月底,全體國銀的72條之2 平均值為25.29%,比起去年八月底的25.89%,減少0.6百分點,更進一步統計七大行庫的平均值今年一月底為26.87% ,較去年八月底的27.42%,減少0.55%,顯見新青安可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的計算範圍,有助改善房貸荒。
張嘉魁指出,七家公股自去年九月到今年一月底,新青安排除額為1175億元,加計土銀之後合計達1563億元,購置住宅貸款餘額從去年八月的11兆3596億元,增加至今年一月底11兆5500億元,增加額1904億元,資金供給上相對充裕。